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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版权,不要流氓
来源: 格隆汇      时间:2023-08-16 21:20:53

时隔4年,“版权刺客”视觉中国,再次激起众议。

这一次事件,大概意思是,维权维到了原作者头上。

173张图片,要价8万多,平均一张大概50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有网友用租房来对比:摄影师是业主,他把房子租给第三方,第三方把房子转租给第四方,视觉中国获得第四方授权,如今收租收到业主头上来了。

然而,据图片原作者戴建峰最新声明:经核实,视觉中国并没有获得其作品的任何授权。

没有获得授权,就到处乱挥“版权大棒”。

一如既往的配方。

神奇的是,仗着“保护版权”旗号,这么多年来虽然一直被无数人恨得咬牙切齿,也被处罚过多次,但依然活得无比滋润。

媒体行业有句戏言“做这一行的,就没有一家没被视觉中国告过,如果你还未收到视觉中国的律师函,说明你做得还不够大”。

天下“苦视觉中国久矣”,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01版权刺客

如果说在中国,谁是打官司最多的上市公司?那么,视觉中国及其旗下的几家全资子公司一定能排在最前列。

有多少?拿它旗下的两家公司来看: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涉及自身风险22205条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截至目前,涉及自身风险14181条

其中,涉及起诉开庭、法律诉讼、起诉立案的信息,每一条都有5000+以上,有点甚至超过1万条。

大家都知道,对于网络内容如图片、文字信息这样的侵权诉讼事件,绝大多数都是会在协商阶段解决,真正走到了开庭的阶段,少之又少。

5000+的开庭公告,这是何等恐怖的数量?

那些被起诉的和协商解决掉的,数量又会有多少?

恐怕要超过这几年那些暴雷倒下的地产商和资本系巨头了吧。

在这其中,有多少人被视觉中国告过了?

我相信,其中肯定有一些非法使用图片不给版权费的人。

但我更相信,更多的是一些原本是在免费图库平台下载使用,不知情是否造成侵权的普通企业,或者是那些无法辨别是否有版权的个人自媒体用户。

有人因为不小心用了一张图片,被索要1万元。

有些自媒体平台,从其他免费平台下载图片使用,几年之后莫名其妙被视觉中国告上,要么按几百或几千一张赔偿,要么乖乖签署合作。

回到这次事件,按照原作者的讲述,涉事图片授权Stocktrek Images进行销售,后者并没有授权给视觉中国,虽然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但Getty无权将其作品再次转授。

如果事实如戴建峰所言,那么,视觉中国以维权名义向使用者收钱,恐怕就不只涉及双方民事权益,而是涉嫌刑事诈骗。

这绝对不能以一句“误会”就可以了结得了。

如果是涉嫌刑事诈骗,绝不能因为“诈骗”未成功而开脱得了法律责任。

还记得几年前的那张著名的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吗?

这张图片来自欧洲南方天文台,任何人只要注明图片来源,就可以自由使用。但被视觉中国收录后,变成了自媒体使用需要购买,价格在几百到几千不等。

包括早已过了商标保护期的系列老照片,甚至就连国旗、国徽的图片,它一样敢为自己打上版权,然后标价几百几千元。

有过这样劣迹斑斑的“履历”,再看看那几千上万的法律诉讼案。类似今天这样的误会真的会少吗?

试想,如果收到维权函的不是戴建峰,而是一个不怎么懂法的人,结果会怎样?

如果你在网上下载并使用了一张图片,有人虽然没有这张图片的版权但依然拿来告你侵权向你索要版权费,你怎么办?

再试想,这些年,在视觉中国身上发生的这类情况,真会少吗?

几年前,视觉中国因为这样的事件被监管处罚过,也曾表示过要严加整顿,近两年的维权诉讼案件也确实少了很多。

但现在看来,“将法务做成销售”的做法依然存在,依然死性未改。

02勒索式维权

有一种术语,叫做“勒索式维权”,专指那些打着版权幌子,通过法律渠道谋取经济利益的公司和个人。

套路很简单:就是打时间差,先“养鱼”后“收网”。

第一步,下套。通过低价购买国内外开放版权图片,或连续创作人获得授权,然后将图片故意不打水印,不标来源,发布到一些国内免费的平台上,任被用户使用。

第二步,养肥。自己专门设计专门软件定期去追踪监测版权图片使用情况,搜集到有人使用照片后,先不打草惊蛇,让用户足够多使用更多版权图片,并形成足够影响力。

第三步,收网。等到用户的图片使用量到一定程度,让法务部给对方寄送律师函,索要天价赔偿,威胁侵权人要么打官司要么购买包年套餐。如果中型公司,有收入的,大半年就能收割了。法务去和你沟通,做单,收钱。如果是小公司,那就养个2、3年再进行收割。

这种挖坑玩法,除非你特别精明,否则基本所有企业和个人用户都会中招。

据说,有些平台,80%收入来自于诉讼索赔,甚至法务部就是销售部。

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它们甚至根本不在意图片在正常销售渠道上的定价,而故意把图片价格标到天价,然后以此为赔偿基数,索要天价赔偿。

所以,才有了一张图片索赔一万甚至几万元的高价。

有人会说,定价格是人家的自由,你可以不用,不用就不会侵权。但这根本就是一个诡辩。

它们在下套的时候,用户可能是从免费图库获取的,或者使用时根本就无法判断图片的版权出处或是否有版权,而不是有意侵权。

很多企业和个人,根本就不是这种专业版权法务团的对手,即使自身实力很强,也往往因为时间或精力耗不起而被迫妥协。

更可恨的是,如果你是有钱的“大户”,他们还有收割更狠的方式针对你。

比如你是有用户端的互联网公司,如果你不妥协,他们就去苹果App Store密集投诉,让你的产品下架。苹果不会要求任何一方举证,也不参与这种纷争,而是要求双方协商解决,才恢复产品的上架,或者他们会把你的网页内容密集投诉,导致内容被审查监管甚至下架,让你不敢承受产品下降的代价而乖乖投降。

还有另一种非常可恨的方式,如果你“侵权”了好多张图片,比如几十几百张,他们不会一次性把全部图片都拿出来告你,而是选择一张图片一张律师函,一张索要几千或者上万元。

你一开始以为只是一两张,忍口气也认了,但接下来后面还会有更多的律师函等着你。

如果你自认为没有侵权选择应诉,那也行,后面还有几百张律师函跟你耗着。

到时候,你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应对,再加上考虑到时间成本和高昂的律师费,最终还是要选择庭前和解臣服。

按照网络上那些被视觉中国告过的“苦主”诉苦,视觉中国的商业模式,与这种相似度非常高。

早在2017年,视觉中国就开发出了图片版权追踪高科技系统“鹰眼”,通过爬虫系统和AI算法追踪图片使用情况,找到侵权的主体索要高额赔偿,甚至还圈养了一个庞大的法务团队。

在网络上,有很多“苦主”写文讨伐视觉中国,称之为图片界的“版权流氓”。

其惯用的就是“维权—诉讼—和解—签约”的维权商业模式,说白了就是“维权式营销”。一套组合拳下来,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已经成为对方盯死的猎物。

不止是个人,大量的明星、媒体、公司、企业家,甚至强大如腾讯、头条这些巨头,都有被视觉中国告过。

而且,其还很喜欢针对这些巨头公司,或者是医药医疗类,这样营销费费用占比很高的有钱企业。

据上证报曾有报道称,视觉中国表示,大多客户会在诉讼判决前与其达成和解,成为长期合作客户,最终通过法庭诉讼生效判决的金额不超过0.1%。

可见,这样的获客方式,成功率有多高!

但这样的商业模式,真的合理吗?

现在,我们生活在互联网时代,图片信素材是信息内容生态不可或缺的基础要素,它的价值天然巨大,也应当受到足够的保护。

但目前的图片市场版权市场还是太混乱。

对于视觉中国,如何保证它的图片资源的来源正规化?靠着与无数作者合作拿授权,有什么机制保证作者上传的图片的原创性和合法性?当作者拍了一个路人、一座建筑地标、一个企业logo,他们如何证明拿到了权利方的授权?

如果这些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就请不要那么心急得去打着“维护版权”的旗号去野蛮收割。

03尾声

古语有云,多行不义必自毙。

今天,视觉中国的股价走跌近5%,市值蒸发超2亿元。

相对那8万多的索赔,这一个代价可谓惨痛。

我相信,如果它还是继续把“维权式营销”当做商业模式,不思悔过,那么绝对会有下一次同样的事件发生。

当它一个个把大量的企业和媒体群体都得罪了一遍,即使它再怎么强横,路也会越走越窄。

当这种“维权式营销”方式继续横行,不仅诱发版权维权的畸形生态,对经济发展也会带来更多的摩擦和阻碍。

著作权必然是要保护的,但我们要的是版权保护,不是版权刺客。(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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