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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练车发生交通事故,驾校教练被判刑!
来源: 互联网      时间:2023-08-31 11:54:54

现当下

人们对驾车的需求越来越多


(资料图片)

很多人选择到驾校学习驾驶技能

如果学员练车过程中

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责任应如何承担?

一起看看

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

一起交通肇事案

基本案情

李某系某驾校校长兼教练

2022年8月

李某使用未悬挂

教练车标识的私家车

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指定的路线、时间

随车指导学员杨某

在道路上练习驾驶技能

练车过程中

学员杨某驾驶的车辆

与牛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

发生碰撞

致两车损坏

后牛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

教练李某承担主要责任

牛某承担次要责任

学员杨某不承担责任

审理认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在道路上指导他人

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过程中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致一人死亡

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

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应当使用教练车

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

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学员在学习驾驶中

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

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结合李某认罪认罚

及赔偿受害人近亲属

并得到谅解等情节

依法判处

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寄语

牛海利

唐河县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学员在培训活动中

属于非专业人员

他们对于驾驶学习过程中

发生的危险无法充分预见

培训机构及其指派的培训人员

对可能发生的危险

负有预防的义务

驾驶培训学校

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对学员进行驾驶技能的培训

不要在交管部门

指定的路线、时间之外

使用非教练车开展驾驶技能培训

一方面是对学员、

教练员自身安全的负责

另一方面也是

对他人人身安全的负责

来源:唐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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